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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名及备案必读的八大政策法规

2011-11-26 | 阅103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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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八度网络 [打印] [关闭]  

本篇文章汇集了域名注册和备案相关的八大 法规,希望为网友自主参与互联网络活动提供帮助和指导。
 
1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摘录: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 
2、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》
摘录: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。按照“谁运营谁负责”、“谁接入谁负责”的要求,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,做到政府管理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。
 
3、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
摘录:为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,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、可靠地运行,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管理和域名注册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,制定本办法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
 
4、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》
摘录:申请注册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“.CN”域名和“.中国”、“.公司”、“.网络”中文域名,以及提供域名注册相关服务的,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。
 
5、《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》
摘录:国家对IP 地址的分配使用实行备案管理。
 
6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
摘录: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。
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7、《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》
摘录: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(A-Z,a-z,大小写等价)、数字(0-9)、连接符(-)或汉字组成,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(.)连接,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(。)连接。
地址:http://bbs.www.net.cn/read.php?tid-9649.html
8、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》
摘录: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、方便性及快捷性,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的规定,制定本程序规则。地址:http://bbs.www.net.cn/read.php?tid-9691.html